更新經營・管理簽證時, 入管局將從a.事業所存在與否,和b.事業繼續經營與否, 兩方面來認定是否與以更新.
由於經營・管理簽證是相當新的簽證, 對於更新時的流程也被批評不夠明確化的情形下,日本法務部入國管理局針對此點, 特別舉例說明
- 關於事業所的確保
所謂“事業所”係指在同一地點進行經濟活動; 擁有繼續提供財貨生產或服務的設備和人力.
承上所言, 月租型的短期租賃型事務所是不被認可的(即每月更新). 如果是租賃辦公室, 事業主必 須簽訂租賃契約, 契約上必須明載為經營事業所用. 如果是住商合一的情形下, 使用特定空間於經營上時,必須取得房東的同意. 並且,住宅用和商業用所支出的水電等開支, 也必須明確區分.
向JETRO或其它育成中心的租借的事業處, 是被認可的事務所.
現在舉例說明: 以個人經營餐廳為由更新在留簽證時, 但店鋪的合約所載為住居所用:如果與房東有簽訂一部份做為公司事務所用時, 將可被認可.
以零售事業為由更新在留簽證時, 如果事務所和住居的部份有明顯標記區隔時, 且營業處所 有擺設電腦,電話和影印機等辦公用品時, 將被認可.
雖在日本設立有限公司, 但經過查證, 登記的營業處所並無標記公司名稱, 而且,室內也沒有 設置公司經營所須的設備, 另外, 公司也未有員工薪資記錄和出缺勤記錄,也未有公司水電 支出分開繳交的證明單據. 該處充其量僅為住居處而非事務所, 當然,簽證延展將不被允許.
雖在日本設立有限公司,但是事務所承租人非以公司或代表人名義, 而是以從業員的名義所 承租, 水電費等繳費者也是從業員名義, 並且,該承租物件並未得到屋主同意做為事務所使 用, 是故無法被認定已確保事務所所在.
- 關於事務所是否得以繼續
將視決算時的數字, 和資金借貸情形等做出綜合性判斷.
最近一期或其前期尚有營收時尚有剩餘金 或無剩餘金亦無負債時:對公司繼續經營將無重大影響, 視為可以繼續經營
最近一期出現赤字時—債務超過資產與否
債務尚未超過資產時: 提出一年的事業計劃書和預期營收的報告書, 該報告書最好是經過日本中小企業診斷士或會計師認證.
最近一期期初雖負債未超過資產, 期末超過時:出示由日本中小企業診斷士或會計師所做出的是否得以繼續經營報告及改善建議, 入管局將參考該報告考量是否該更新簽證.
最近一期的期初和期末,皆出現負債大於資產時:持續達一年虧損時, 將視為無力繼續經營, 無法得到更新簽證.
最近一期及其前期未有營收時
如持續2期未有營收,也無法有效預見有營收的可能, 縱然有其它營業外收入時,也無法視為有繼 續經營的能力, 故無法得到更新.
舉例說明
如果該企業的最近期的決算報告,雖然發生虧損,但資產仍大於負債.
參考指標:毛利對銷售淨額比率約60%, 營業利潤比率‐65%, 自有資本比率30%
視為得以繼續經營
- 當期決算發生虧損,或虧損金額達到資本金兩倍時, 將視為事業不適宜再繼續經營
毛利對銷售淨額比率約60%,營業利潤比率‐1000%,自有資本比率‐100%
敬請參考 http://www.moj.go.jp/nyuukokukanri/kouhou/nyukan_nyukan43.html